根據省財政廳、省扶貧辦《關于下達2013年扶貧生態移民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黔財農〔2013〕12號,省批復下達我市2013年度中央財政專項扶貧生態移民資金7393萬元,專項用于扶貧生態移民工程住房建設,平均每人補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2萬元,我市五個重點縣共計搬遷人數6162人,其中:大方縣資金1800萬元、搬遷1500人,織金縣資金1920萬元、搬遷1601人,納雍縣資金2207.4萬元、搬遷1840人,威寧縣資金933.6萬元、搬遷778人,赫章縣資金532萬元、搬遷443人。
通知要求市、縣要嚴格實行專戶管理、項目管理和報賬制管理,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嚴禁擠占、截留、挪用和貪污,并自覺接受監察、審計、財政、扶貧等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和檢查。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調整或改變項目的建設內容等,如因客觀原因確需調整或改項的,須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方可實施。要按有關規定對項目建設內容、資金等進行公示、公告,按期完成項目任務。
附表:
畢節市扶貧開發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