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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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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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圍繞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主基調,適應新型工業化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要求,培養造就一支具有精湛技藝和創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隊伍,根據國家《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和《貴州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10-2020年)》的總體部署,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并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勞動者中取得高級技工、技師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高技能人才是我省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各行各業產業大軍的優秀代表,是技術工人隊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高企業競爭力、推動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一)“十一五”以來的主要成就
1、高技能人才總量穩步擴大。截止2012年底,全省高技能人才16.28萬人,占技能人才總數的25.03%。初步形成了一支覆蓋各行業、具有一定規模的高技能人才隊伍。
2、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逐步完善。 一是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穩步發展,培訓資源進一步整合優化?!笆晃濉逼陂g已建成高等職業院校24所、中等職業學校287所(其中技工院校64所),為社會培養輸送技能人才40萬人。二是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行業企業培養技能人才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發揮。三是技能人才高端帶動戰略深入實施,培訓示范基地建設步伐加快。全省已建成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8家。四是針對不同職業需求,各培訓機構、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堅持以人為本、以用為本,按需施教,不斷改進教育培訓方式,加快培養技能人才。
3、高技能人才評價激勵機制初步建立。一是以實施技師考評示范項目、企業技能人才業績評價項目等為抓手,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2006年以來全省為54萬多人(次)開展了職業技能鑒定服務。二是改革技能人才評價辦法,推進技師考評社會化。全省已掛牌成立33家技師考評委員會,通過技師考評7472人,其中高級技師1189人。三是對技能人才實行待遇傾斜,促進企業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形成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圍。
4、高技能人才成長環境明顯改善。一是高技能人才政策體系逐步完善,多方籌集資金力度加大。先后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貴州省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實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各級財政、各行業及企業不斷增加投入,加強技能人才特別是高技能人才的培養。二是職業技能競賽、崗位練兵、技術革新活動廣泛開展,職工鉆研技術、技能成才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四是為高技能人才建立政府特殊津貼、補充養老保險、休假、體檢等制度,促進了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長。
(二)面臨的形勢
今后3至8年,我省處在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四化” 同步發展階段,也是我省推進科學發展,努力實現后發趕超、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科學技術飛速發展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是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內在動力;實施工業強省、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對高技能人才隊伍的數量、質量和結構提出新要求;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自主創新,急需一大批掌握精湛技能和高超技藝的高技能人才;加速現代服務業發展,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現代服務技能的高技能人才。
經濟社會發展對高技能人才的巨大需求,對我省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提出嚴峻挑戰。一是高技能人才總量不足,占技能人才比例偏低,與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還不相適應;二是我省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總量矛盾依然存在,勞動者技能與崗位需求不適應造成的就業結構性矛盾更加突出;三是對高技能人才投入不足,職業院校、技工院?;A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客觀上加大了經濟發展對高技能人才需求之間的矛盾;四是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保障機制尚不健全,高技能人才成長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為此,必須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實增強對加快培養開發高技能人才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實施人才強省和科教興省戰略,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堅持提升能力、以用為本、高端引領、整體推動,緊緊圍繞工業強省戰略、城鎮化帶動戰略的實施,以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體系建設為基礎,以提升職業素質和職業技能為核心,以增強自主創新、合作創新能力為重點,進一步解放思想,擴大開放,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保障等政策措施,創新高技能人才工作體制機制,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鼓勵創造的良好氛圍,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長和發揮作用的良好環境,發展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不斷提高技能勞動者的整體素質。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同時加強政府對市場的宏觀調控,引導和支持市場有序運作,科學發展,建立和完善政府與市場功能互補的高技能人才開發機制。
——堅持高端引領與整體推動相結合。發揮高技能人才在經濟社會發展和技能勞動者隊伍建設中的引領示范作用。進一步解放思想,突破高技能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性障礙,暢通整個技能勞動者隊伍的發展通道,大力培養開發技能人才和各類能工巧匠,提升技能人才隊伍整體素質。
——堅持產業政策與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政策相協調。適應我省“四化”同步發展和產業結構變化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制定高技能人才發展戰略,使產業發展與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同步運行,協調發展,良性互動。
——堅持重點帶動與統籌發展相協調。著力培養開發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同時采取措施加快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和非公經濟的高技能人才開發,促進城鄉、區域和行業間高技能人才統籌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我省高技能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加快培養造就一支門類齊全、結構合理、技藝精湛、素質優良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并帶動中、初級技能勞動者隊伍梯次發展,推動高技能人才向重點發展產業、向各產業園區、向民營經濟集聚,逐步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高、中、初級技能勞動者比例結構基本合理的格局。
——高技能人才總量穩步擴大。到2015年,高技能人才總量達到20.8萬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6%以上。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達到25萬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7.78%。
——高技能人才工作培訓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到2015年,全省建成50個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個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依托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和其他有絕技絕活的技能人才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到2015年全省建成25個左右技能大師工作室,到2020年,建成50個左右技能大師工作室。加快技工院校建設,力爭2020年前全省建成10所左右技師學院。
——高技能人才法制和成長環境得到明顯改善。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的政策法規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企事業單位、院校和培訓機構及個人在職業培訓和技能開發中的權利和義務得到明確和落實,高技能人才培養投入進一步加大,力爭全省每年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規模達到30萬人左右。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流動激勵、選拔任用機制進一步健全,創新創業發展的環境進一步優化,高技能人才的經濟和社會地位顯著提高。
三、主要任務
(一)健全完善以企業行業為主體、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為基礎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
一是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資委關于加強企業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意見的通知》,引導各行業企業依法建立和完善職工培訓制度,結合生產和技術需求,廣泛開展職工技能提升培訓和新知識、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培訓。二是推動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與企業開展校企合作,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技能人才培養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三是鼓勵經濟條件較好的市(州),結合當地產業發展需要,通過財政投入或多種籌資方式,加快建設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各類企業職工、院校學生和其他勞動者提供技能實訓和技能鑒定服務。四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認真落實省政府“教育‘9+3’計劃”,加強技工院校建設,加快職業技能人才培養開發。支持在產業園區及周邊建設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支持建設好清鎮職教城和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建設職教園區,集聚優質職教資源,加強認證機構建設,加快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和培訓認證。
(二)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
一是鼓勵和支持有資質條件的行業、企業、學校申辦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二是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為導向,結合生產和服務崗位要求,通過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推進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改革試點、加強對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學生的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方式,積極探索多元評價機制。三是健全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和質量監督制度,根據國家職業資格標準,完善行業崗位標準、職業技能標準,規范鑒定程序,構建體現技能人才成長規律的人才評價體系。
(三)建立健全有效激勵、切實保障、合理流動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機制
一是以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的積極性、創造性為目標,引導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完善高技能人才培訓、考核、使用與待遇相結合的激勵機制。二是大力推進各類職業技能大賽,拓寬技能人才成長渠道,加快培養選拔高技能人才步伐。三是完善有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選拔標準,突出考察高技能人才在企業行業的突出表現和帶動培養作用。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動和社會保障的各項政策,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努力實現高技能人才資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四)大力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鼓勵創新的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
堅持以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為方針,認真貫徹落實黨關于人才發展的方針政策,廣泛開展多形式的高技能人才評選表彰活動,樹立一批優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勞動光榮、技能成才”的觀念深入人心,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健康成長、人人盡展其才的良好氛圍。
四、重點項目(工程)
(一)技師培訓項目
圍繞支柱產業和重點行業的需要,通過開展技術攻關、課題研修等方式,加大技師培訓力度。到2015年,全省培訓技師、高級技師2.3萬名,到2020年全省培訓技師、高級技師4.5萬名。
(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
充分發揮高技能領軍人才帶徒傳技、技能攻關、技藝傳承、技能推廣等方面的作用。通過高技能人才研究和創新,革新工藝,創新產品;通過高技能人才傳幫帶,培養人才,提高素質;通過高技能人才實施貴州民間工藝技術搶救項目。建設一批技能大師工作室。到2015年,建成25個左右技能大師工作室,到2020年建成50個左右技能大師工作室。
(三)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圍繞支柱產業和重點行業的需要,依托具備高技能人才培養能力的技工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城市公共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到2015年建成50個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到2020年,建成100個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
(四)貴州省有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
圍繞新型工業化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需要,以技工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為依托,以技師和高級技師為重點,加快培養開發高技能人才。到2015年,選拔表彰高技能人才200名左右;到2020年,選拔表彰高技能人才400名左右。
(五)青年技能就業創業培訓項目
適應“四化”同步發展和促進青年就業的需要,發揮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訓機構的主體作用,大力實施“教育‘9+3’計劃”,力爭到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在校生規模達到10萬人左右。全省組織10000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對城鄉青年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退役士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高等院校學生強化職業技能和從業素質培訓。
(六)緊缺技能人才培訓項目
圍繞我省精深加工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實施“5個100工程”建設需要,大力培養開發一批新型技能人才。通過政策支持和資金補助,鼓勵和吸引本省培養的緊缺技能專業人才在省內就業,聘請和引進緊缺技能專業的外省、市高技能人才到我省工作。實施緊缺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從2013年起,每年遴選50名左右高技能人才到國內外學習研修。
(七)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建設項目
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技術先進、資源共享的原則,在有條件的城市,根據本地區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技能人才的需求,依托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和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建設一批技術含量高、體現科技發展前沿技術的公益性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提供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到2020年,在全省掛牌成立50個左右職業技能公共實訓基地。
(八)企業職工技能提升培訓項目
引導并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健全現代企業職工培訓制度,針對崗位需求和職工特點,開展多層次、多樣化培訓,通過脫產半脫產培訓、崗位練兵、崗位培訓、班組長培訓、技能比賽等形式,提升企業新錄用職工和在崗職工的崗位技能;結合技術創新、技術改造和項目引進,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技師研修制度和名師帶徒制度,促進高技能人才成長。
五、保障機制
(一)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協調機制
建立起多部門聯動,多渠道培養,多措施并舉的人才培養機制,共同推動高技能人才工作。建立健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高技能人才工作。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政策保障機制
制定完善支持高技能人才成長的政策措施。對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的高技能人才,按省有關規定兌現補助;對高級技師每月補助500元。制定貫通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的辦法,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鼓勵支持掌握高技能、復合技能并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破格申報職業技能資格。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協商確定初次就業工資水平時,對取得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參照大專畢業生待遇確定。取得高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院校畢業生在政策上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在使用上一視同仁。從2013年起,對完成相關指標,經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50—200萬元的補助經費。
(三)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機制
一是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夯實技能人才培養基礎。大力實施教育“9+3”計劃,圍繞“四化”同步發展,依托職業院校、技工院校、企業和社會組織,結合本地特色,廣泛開展職業教育,著力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高素質技能型人才。調整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布局,提高辦學層次,推動省級重點技校向國家重點技校過渡,推動技師學院建設。二是指導和引導企業加強高技能人才培養,發揮企業培養高技能人才的主力軍作用。企業應把高技能人才培養納入企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加強校企合作,開展“訂單式”人才培養,建立優勢互補的高技能人才培養新模式。創建學習型、創新型企業,建立職工終身學習制度,把職工培訓工作納入企業領導干部考核目標,堅持常抓不懈。三是以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開發工程、項目為抓手,制定實施方案,落實目標任務,責令限期完成。四是加強與發達地區的對口培訓,加大出國(境)培養研修力度。每年選派高技能人才到沿海發達地區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企業學習實踐,組織高技能人才出國(境)研修深造,提高技能水平。
(四)創新高技能人才評價使用機制??
一是建立完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體系。建立健全職業技能網絡,鼓勵和支持行業、企業、院校和具備資質條件的社會實體申辦職業技能鑒定機構。二是改革技師考評辦法。按照“統一標準、自主申報、社會考評、企業聘任”的原則,進一步突破年齡、資歷、身份和比例限制,對掌握高技能、復合技能且有突出貢獻的人員放寬申報條件,暢通高技能人才成長通道。三是積極探索多元化評價機制。逐步完善社會化職業技能鑒定、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院校職業資格認證和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辦法。完善高技能人才評價模式,重點評價企業職工在執行操作規程、解決生產問題和完成工作任務等方面的能力。大力發掘高技能人才掌握的絕招絕技,探索進行專項職業能力認證。四是完善高技能人才選拔使用機制。鼓勵和支持通過職業技能競賽等多種形式公開選拔高技能人才,對技能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的選手可破格晉升技術等級。省屬大、中型企業要全面推行技師、高級技師聘任制度,通過設立“首席技師”職位或技能大師工作室等方式,明確責任、權力和相應待遇,從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中選拔優秀高技能人才聘任上崗,充分發揮技師、高級技師在解決技術難題、實現安全生產、培養后備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創新高技能人才激勵表彰機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表彰獎勵制度,形成國家、地方、行業以及企業的技能人才表彰獎勵體系。進一步完善政府獎勵為主導、企業獎勵為主體、社會獎勵為補充的高技能人才獎勵體系。設置“高技能人才成就獎”,開展首席技師評選表彰活動,對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杰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給予重獎,并參照高層次人才有關政策確定相應待遇。政府表彰科技人才、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應占有一定比例;評選特殊津貼人員,高技能人才應占有相當的比例;企業評選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高技能人才應占有相當比例。二是廣泛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活動。鼓勵和支持行業、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技能競賽和技術革新活動,對取得優異成績給予表彰獎勵。三是著力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重視在高技能人才中發展黨員、評選勞模、推薦人大代表候選人和政協委員。鼓勵和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職工培訓與招錄、考核、使用及待遇相掛鉤的機制,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使職工獲得與其職業技能等級和業績貢獻相適應的工資和待遇。探索高技能人才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根據市場需求和生產經營狀況,制定高技能人才激勵辦法,使其在聘任、工資、帶薪學習、培訓、出國進修、休假、體檢等方面享受與專業技術人才同等待遇。
(六)創新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動機制
一是以市場配置人才資源為基礎,建立完善統一規范、更加開放的人力資源市場,逐步發展專業性、行業性高技能人才市場。發揮政府宏觀調控職能,引導高技能人才規范有序流動。二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動和區域合作機制,鼓勵通過兼職、定期服務、技術攻關、項目引進等多種形式發揮作用。三是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交流平臺,探索建立全省高技能人才(含中央在黔和非公經濟企業)需求分析和統計機制,定期發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四是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人事代理、社會保險代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人事檔案、戶籍管理、就業服務等公共服務平臺。鼓勵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中介組織為高技能人才提供相應服務。制定完善適用于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單位、不同性質單位、不同行業和跨地區流動的社會保險關系接續辦法。加強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提高畢業生就業率。
(七)建立高技能人才經費保障機制
一是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渠道籌措的技能人才工作經費投入機制。各級政府要設立技能人才專項經費,確保高技能人才發展重大項目實施,重點扶持技工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給予技能人才培養、評選、表彰、技能競賽、師資培訓等經費補貼。市州政府要按規定合理安排城市教育費附加的使用,對當地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給予資金支持。二是鼓勵和支持行業、企業和社會組織建立高技能人才發展基金,為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研修、技術攻關、創新交流、帶徒傳技等活動提供支持。企業應按相關規定足額提取職工工資總額的1.5%-2.5%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重點保證高技能人才培養。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和項目引進,應按規定比例提取職工技術培訓經費,并列入項目成本。企業用于學生實習和職業學校教師培訓的支出在所提取的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列支。對自身沒有能力開展職工培訓,以及未開展高技能人才培訓的企業,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可依法對其職工教育經費實行統籌,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培訓服務。機關事業單位應積極探索符合自身特點的高技能人才培養投入機制。三是構建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政策環境。鼓勵社會各界和海外人士對高技能人才培養提供捐贈和其他培訓服務。企業和個人對高技能人才培養進行捐贈,按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為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和高技能人才培養成效顯著的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提供融資服務。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工作的組織領導
在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本規劃的組織實施,建立規劃實施的工作協調機制和目標責任制度。各市州、各相關部門、各行業要以本規劃為基礎,制定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形成上下貫通、左右銜接的全省高技能人才發展規劃實施體系。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目標考核機制,將高技能人才培養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對單位績效評估、干部政績(業績)考核、相關經費劃撥的重要依據,切實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輿論宣傳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和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大戰略思想和方針政策,宣傳實施本規劃的重大意義和重大舉措,宣傳規劃實施中的典型經驗、做法和成效,宣傳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跡,形成全社會關注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
建立高技能人才規劃實施情況監測指標體系和報告制度,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跟蹤檢查。各市州、各行業每年年底前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上報規劃實施進展情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規劃實施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對策措施,指導和督促規劃任務的完成,并不定期組織專家對實施情況進行抽查,做好中期和末期總結評估,確保規劃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