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志使用辦法》《關于醫療機構冠名紅十字(會)的規定》《冠名紅十字醫療機構管理辦法(2014年修訂)》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紅十字會批準,取消畢節市第二人民醫院紅十字冠名醫療機構資格,停止使用畢節市第二人民醫院冠名畢節市紅十字醫院名稱,此家醫療機構依法到衛生行政部門辦理相關變更登記。
特此公告。
畢節市紅十字會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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